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冠领新闻

News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9988-666

冠领律师事务所: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律师为你讲解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35 字体: [ ]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是影响夫妻生活的一个顽疾,那么,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能否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离婚证.png

  案例故事:

  2016年,陈江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宋文静经人介绍和相识,之后确定恋爱关系,一年后二人登记结婚。但是由于双方婚前相识时间较短,相互了解不够深入,因此婚后矛盾重重。且陈江海存在酗酒的恶习,酒后经常对宋文静拳脚相加。

  因陈江海经常家庭暴力,宋文静无法忍受,于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并要求陈江海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离婚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准予离婚。本案中,陈江海存在家庭暴力,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与此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江海的家庭暴力行为确实对宋文静造成了伤害,因此,应当准予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在本案中,宋文静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吗?对此专业的离婚律师是如何看待的呢?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宋文静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上一篇: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后,还可要求提高抚养费吗?离婚律师为你解答 下一篇:冠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