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News
400-9988-666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23 字体: [ 大 中 小]
家暴令人痛恨,近日热播的《猎罪图鉴》里讲述了一个故事,丈夫家暴妻子,妻子忍受身体上伤痛的同时每日胆战心惊,两人的孩子也因丈夫家暴没能顺利出生。妻子不止一次的逃跑过,但若是被丈夫抓回来,被施加的暴力只会升级,自己的家人也会遭受威胁。幸运的是,妻子逃跑成功了,几年过去了,丈夫都没能找到她。
没有经历过家暴的人可能很难想象,亲密无间的另一半会向对方施加暴力,被施暴者多么无助和绝望?
剧中,妻子离开后,丈夫的情人也被施暴。两位女性想要彻底结束这个噩梦,她们选择了非常极端的方式--杀人。
很多人在看到被施暴的两位女性联合杀人时,心情复杂。两位女性的遭遇确实令人唏嘘,但她们采取的解决方式也未免超越了法律所支持的限度。
在法律上,生命往往具有优先保护次序。
两位女性故意剥夺该男子生命的行为仍然违法。
她们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名女性确实属于故意杀人。但是她们的动机、杀人意图等对她们将被判处的刑罚会产生影响吗?
根据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第20条的规定,要充分考虑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她们曾遭受该男子长年累月的暴力、精神威胁,作为该男子妻子的那名女性还为此失去了未出世的孩子。即使逃跑成功了,但几年过后,她仍不敢上街、发朋友圈,唯恐被丈夫发现踪迹。每次有人按门铃,她都要先准备好电击棒,才敢开门。因为丈夫的家暴,她的生活再不能恢复平静、安心。她明白,丈夫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另外一名女性的心境大抵也是如此。于是,二人出此下策。考虑到两名女性故意杀害该男子的行为中,该男子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并且两名女性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艺术来源于生活,现实中有类似的生效判决。
此外,该条还规定了“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其家庭情况,依法放宽减刑的幅度,缩短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假释。被杀害施暴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的,在量刑、减刑、假释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剧中,两名女性带上了手铐。她们将承受法律责任,但是法院也会准确的量刑,充分考虑作案起因等因素。无论遇到何种情况,在法治社会,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权益。不要为了不值得的人反倒让自己承受不利后果。
撰稿人:郝鸿岳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