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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离婚律师:不再婚才能继承遗产的遗嘱是否有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04 字体: [ ]

  林梅梅1994年开始与刘大军以夫妻名义同居,于2006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末生育子女。刘大军后于2015年病故。刘大军于日在病重期间书写遗嘱一份,其中载明:“我去世后,名下一栋别墅的使用权归我的妻子林梅梅,名下三间商品房也归我的妻子林梅梅,但是如果林梅梅今后再嫁人,所有财产均归我侄子刘小海所有,林梅梅不可继承遗产。”在遗嘱上有数名见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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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梅梅于 2020 年再结婚。同年,刘大军的侄子刘小海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权叔留下的房屋归他所有,剥夺林梅梅继承遗产的权利。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关于不再婚才能继承遗产的遗嘱是否有效?的内容:

  刘小海能否以林梅梅改嫁为由,剥夺她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涉及民法中的遗赠法律关系中的“附条件遗赠”。本案中,遗赠所附条件为“如我妻今后嫁人,三间平房归我侄子刘小海所有”,该约束内容有违婚姻自由的规定,故涉该条件无效,刘小海无受遗赠权。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不再婚才能继承遗产的遗嘱是否有效?”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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