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冠领新闻

News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9988-666

超过3天的病假需要三甲医院开证明,这种规定合法吗?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71 字体: [ ]

  胡青(化名)在一家包装制造厂上班,负责品检工作,已经做了七八年,一直兢兢业业,很受领导赏识。不过,虽然工作上有所成就,但胡青也添了一身伤病,最让他困恼的就是腰椎间盘突出问题。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1656666280136092.png

  最近,他在家里搬家具时腰伤复发,行动困难,便就近去社区医院进行治疗。医生告诉他需要理疗一个星期,否则腰伤会更加严重。胡青便跟公司请了病假,公司行政人员告知他回公司上班后要补请假手续。

  一周后,胡青拿着医生开的病假条,去公司补办请病假手续。没想到,行政人员却说,按照公司的规定超过3天的病假需要三甲医院开的证明才可以,不然就会被计入事假。

  胡青算了算,如果算事假的话,他就要被扣3000元。于是他找到行政部门的负责人询问此事,负责人表示公司规章制度中有规定,超过三天的病假需要三甲医院开证明,社区医院的病假单是不认可的,为的是防止员工“泡病假”。

  胡青很郁闷,难道三甲医院之外的医院开的病假条都没有效力吗?平日里谁没个头疼脑热的,难道以后都必须去三甲医院了?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事实上,法律并未作出劳动者必须提供三甲医院的证明才能请病假、享受医疗期待遇的规定。同时,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内容合法、制定程序民主和已经公示的要求,缺少其中一项,制度都是无效的。

  正如胡青的遭遇,一些公司为防止员工泡病假设置的“审核门槛”,既影响了劳动者看病就医的便利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这类规定实际上因违法而无效,劳动者无需遵守,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提醒:

  病假属于法律强制性假期,劳动者出现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事实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医疗期相关的待遇,而不论劳动者选择在何处就医。不过当劳动者提供的证明存在合理怀疑时,用人单位有权劳动者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查。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撰稿人: 张萌

  审核律师:张安国



上一篇:冠领律师事务所:夫妻离婚,抚养权如何划分? 下一篇:冠领刑事律师提醒,自助结账漏刷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