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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40 字体: [ 大 中 小]
王女士因为生病请了一个月病假,病假结束后回岗位工作,身体还在恢复期,公司就频繁安排出差,如果不出差就视为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会被辞退,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领域律师。
王女士结束病假回来后,公司安排王女士到山东出差一周,王女士觉得山东距离北京不远,时间也短,可以接受。王女士回来后,又被安排到广西出差两个月。但是王女士的身体需要复查,不宜出差。公司却说如果拒绝出差则属于不服从工作安排,已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五天后,公司向王女士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王女士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决定依法解除与王女士的劳动关系。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领域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将不接受安排出差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该公司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这一条,这一条只是公司的内部约定。因此,公司无权将内部规定作为规章制度。
并且在情理上,在王女士刚结束病假,公司立即安排其去山东出差一周。后面又让王女士去广西出差两个月,鉴于王女士当时的身体情况以及病历上要按时复查的医嘱,此次出差广西不合理。
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据不足,属违法解除,其依法向王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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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