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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83 字体: [ 大 中 小]
2010年,大庆青年李川(本文人名均为化名)来京工作,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北京姑娘孙念,两人相处后,互生好感,不久便登记结婚组成家庭。
2013年,李川夫妇携子回家探亲,不想路上遭遇车祸,李川和儿子仅受轻伤,但孙念却在车祸中丧生。为了能给儿子办理北京户口,李川没有给亡妻销户,因此孙念的身份证一直在李川手中。
2015年,李川与同乡的王丽相识,随后结婚。王丽怀孕后,为了让这个孩子也能获得北京户口,李川便与王丽商量,使用孙念的身份证件在医院开户建档,方便孩子办理户籍。王丽生下一女后,两人如愿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两个孩子都是北京户口,可以为将来减轻不少负担,李川认为自己的安排十分巧妙,不免有些得意。
但这份得意背后终究带着些许风险。2020年,经人举报,派出所民警对李川和王丽二人作出调查后将其抓获。事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在李川的操作下,已经去世的孙念,在其去世三年后竟然又多了一名“女儿”,而这个“女儿”的生母王丽则拿着孙念的身份证,以孙念的身份活了5年之久。
最终,检察院以盗用身份证件罪将李川、王丽告上法庭,两人均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王二人盗用已故人孙念的身份证件是为了获得北京户籍资格,影响恶劣,且王丽利用盗用的身份证件开展社会活动具有较高危险性,但由于在办案过程中,两人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李、王二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律师提醒: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从事社会活动,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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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张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