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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黑龙江省海伦市洪女士委托冠领律师起草离婚起诉状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32 字体: [ ]

委托代理公告

  黑龙江省海伦市的洪女士于2022年10月24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天明律师为其起草离婚纠纷起诉状,指导立案。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10月24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专业能力,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素养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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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链接:

  分居时间足够长会不会自动离婚?

  不少人认为分居达到一定的年限是可以自动离婚的,其实不然,分居只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只要不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还是存在的。

  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等情况,若双方并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那么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分开居住。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条件的分居实质在于夫妻之间不再履行夫妻义务,并且持续时间长达两年。

  3、“夫妻分居满两年”须有证据证明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虽然是法定离婚事由,但若想凭借此条规定达到离婚目的,还需要证据加以证明,那么分居两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若为口头协议,则必须有对方承认;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用快件性质邮寄,并保留邮寄凭证,以证明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诉讼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期间;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事实的;

  人证。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亲戚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不过因证人往往存在与离婚一方或双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夫妻分居为“私事”,旁人很难了解事情具体细节等问题。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周天明.png

  周天明律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累计办理超过200余起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执业领域

  各类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继承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民商事诉讼和非诉业务。

  部分代理案件

  1.刘某某与夏某某股东清算责任纠纷

  2.天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某桥梁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王某某与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4.山东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5.常某某与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6.北京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7.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与浙江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8.焦某与彭某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

  9.马某与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10.王某与王某某等3人法定继承纠纷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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