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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北京西城区李先生委托冠领律师代理离婚纠纷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45 字体: [ ]

  北京西城区的李先生于2022年10月24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郑凌云律师担任其离婚纠纷案一审程序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10月24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理念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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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凌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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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

  郑凌云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加拿大凯波布兰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从业后一直从事法律业务,具有多年的法律实操经验。

  执业领域

  涉及诉讼及非诉业务。诉讼业务包含公司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案件;非诉业务包含并购重组、IPO和投融资业务等。

  部分代理案件

  1、代理田某诉温县人民政府拆迁违法

  2、代理江苏省盐城市罗某鱼池征收案

  3、代理广州深圳毛某诊所征收案

  4、代理北戴河旅游景区一栋公寓征收案

  5、代理驻马店23户房屋征收案

  6、代理邢台11户商铺征收案

  7、代理山东青岛徐某苗圃征收案

  8、代理汉中西乡县张某养猪场征收案

  9、代理北京李某故意杀人案

  10、代理河北顾某故意伤害案

  11、代理北京刘某盗窃案

  12、代理北京王某停车场租赁合同纠纷

  13、代理某影视公司诉某明星经纪合同纠纷

  14、代理某房地产公司诉某建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

  15、代理某房地产公司诉某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部分非诉工作业绩:

  1、常州某药业公司的股改及股权融资项目

  2、湖北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融资项目

  3、安徽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

  4、上海某软件有限公司的股权融资项目等

  5、参与美国某上市公司的私有化项目

  普法链接:

  夫妻约定财产“AA制”后,就不需要为对方的债务负责了吗?

  不一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也就是说,第三人必须是在知道夫妻二人事先约定夫妻财产“AA制”的前提下,夫或妻才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负责,如果发生诉讼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由此可知,夫妻之间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夫妻实行财产约定制的,这个约定对夫妻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现实生活中,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甚至对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特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即使对这种约定进行了公证,夫妻以外的人也是很难知道的。因此,在夫或妻一方对外负有债务时,债权人是很难知道他们是否有此约定的。

  在此情况下,第三人是否明知,应当由夫或妻明白、清楚地告知第三人。是否已告知,也应当由夫或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不能以有约定为由而对抗第三人。这样的证据可以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的内容,也可以是第三人出具的知道该约定的声明书等。

  撰稿人:郝丽媛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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