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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66 字体: [ 大 中 小]
创业者如何赚取第一桶金?不少人的想法是加盟一家品牌店,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依照品牌店的成功模式复制成功比自己闯出一条路肯定要容易不少,然而这条通往成功的捷径也埋藏着很多风险。
热播剧《底线》中的“奶茶加盟案”就讲述了一对想当然的小情侣,在没有做前期市场调查,几乎是一问三不知的情况下,凭着“攒钱给男朋友开画展”的美好愿望,就与加盟商签订了合同,甚至连三倍违约金的条款都不曾留意。最终两人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不仅血本无归,还可能因单方解约而面临巨额赔偿。
影视剧是生活的缩影,在网络上搜索加盟骗局,就会发现已经有不少网友用自身经历为他人示警:
“怎么跟加盟公司谈退加盟费?”
“加盟后悔了,合同没写冷静期怎么办?”
“加盟费交了没开店,加盟费可以退吗?”
“退加盟费起诉的成功率有多大?”
很难想象,这一个个问题背后到底掩藏着提问人怎样的困苦与焦灼。那么,遇到“合法”加盟骗局,加盟商到底该如何维权呢?接下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分享一些因加盟失败导致纠纷的法律要点。
加盟合同,又称特许经营合同,为了保护被特许人(俗称加盟商),我国特别制定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其中第12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的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这一期限也被成为“加盟冷静期”。“加盟冷静期”内解除合同,是被特许人法定的、单方的、任意的解除权,不需要加盟公司的同意,因此若被特许人在此期间想退费,不用顾虑特许人是否同意。
若是加盟合同中没写冷静期怎么办?
碰到这个问题,也无需太多担心。正如上文所说,“加盟冷静期”是法律赋予被特许人的权利,特许人不可任意剥夺。若合同中未载明“冷静期”条款,致使被特许人难以知悉其应有的合法权益,则由特许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因此,即使没写“冷静期”,被特许人仍然可以在此期间提出退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没有约定“冷静期”,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行业特点、商业惯例等确定一个合理期限。因此,被特许人若有意退出,应尽早尽快。
若签合同的时间比较久,或者已经开店经营,就很难再适用“冷静期”的规定单方解除权,此时,被特许人可以从特许人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维权有利证据。
热播剧《底线》中,签了加盟合同的小情侣,因与加盟公司的约定,承担了高价购买原材料、高价接受培训、错误选址的不利后果,一直未能盈利,与加盟公司之前承诺的“一个月回本”南辕北辙。
碰到这种情况,被特许人可以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4、17条规定,收集公司招商时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的;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的;签约后未按合同履行其义务的等等材料,依法诉讼维权,减少自身损失。
创业有风险,加盟也需谨慎对待。目前不少加盟公司打着加盟招商、助人成功的旗号,实际目的却是卖机器、卖原材料或者骗保证金。因此,在加盟之前,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律,保持警惕,谨慎签约。若不慎中招,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通过法律渠道寻求帮助。
撰稿人: 张萌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