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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69 字体: [ 大 中 小]
“齐先生,我们公司也有制度,当初和您签订的合同上写的明明白白,结果您拖欠房租这么久,上上下下都不好交代啊。”2022年6月,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长安公司工作人员小李,正苦口婆心劝说一位租客交房租,可这位齐先生不仅充耳不闻,还继续将自己的货物搬运至该房屋内储存。小李万般无奈,只得报告公司说齐先生既不愿意交租,也无意要退房。公司方面也作了难,难道就让他这么占着不成?
事情起于2018年5月,长安公司与齐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长安公司将一处位于广东深圳的房屋出租给齐先生使用,长安公司收取两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由齐先生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等费用,如齐先生逾期二十天不交房租,长安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
齐先生租金一直支付到2021年12月,之后便一直未支付租金,但仍占据该房屋作仓库使用。长安公司多次派遣工作人员与齐先生沟通,称齐先生如愿意续租则补交拖欠租金即可,如不愿续租,则按照合同约定,在3日内腾退房屋。然而齐先生并未补交租金,但仍占据该房屋不还。
长安公司感到十分无奈,派代表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冠领律所经过研判后接受了委托,并委派在合同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卢显颖律师、钟思尹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析,认为齐先生拒不支付租金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首先要做的就是激活合同违约条款,确定违约时限、计算损失金额。
长安公司非常认可冠领律师提出的方案。2022年6月,长安公司委托律所向齐先生出具律师函,称齐先生已拖欠房租半年之久,金额合计4万元,为此,通知齐先生于当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告知其于收到律师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搬离租赁房屋并办理移交手续,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结清各项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该律师函于次日以邮寄方式送达。
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齐先生腾退并归还房屋、支付租金和房屋占有使用费。
2022年9月,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齐先生可能自觉理亏,并未出庭应诉。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
1、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齐先生拒不支付租金,已经构成违约,长安公司有权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2、长安公司委托律所向齐先生发送解除合同的律师函,该函件送达之日,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长安公司要求齐先生腾空、返还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之后的房屋占用费,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齐先生限期腾退房屋并返还长安公司、限期向长安公司支付租金4万元及房屋占有使用费。长安公司对这一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冠领律师高超的业务水平和周全的诉讼方案为案件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冠领律师提醒您,如遇合同纠纷难以解决,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人物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