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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44 字体: [ 大 中 小]
委托代理公告
1、湖北省武汉市的孙先生,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丁作晨律师担任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
丁作晨,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法律文书写作功底深厚,办案思路灵活多变;工作认真严谨,始终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宗旨,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擅长领域:民事案件,包括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案件等。
2、广东省深圳市的敬女士,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曾欣律师担任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
曾欣,在民商事诉讼或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致力于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风险管理、为公司合规和法制建设提供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积累了大量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经验。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公司治理。
3、广东省惠州市的肖女士,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范格瑞律师担任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
范格瑞,2018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擅长通过多种方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执业领域:诉讼业务领域,擅长民商事法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律事务;非诉方面,擅长法律风险预防及处置、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尽职调查等。
4、广东省深圳市的徐先生,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卢显颖律师担任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
卢显颖,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系。2017年取得律师资格证,曾先后入职于北京市金杜(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Gide Loyrette Nouel|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firm)上海办公室。擅长领域: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或仲裁、刑事辩护。
5、湖南省娄底市的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张兵律师担任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
张兵,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取得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长期任职地产公司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法务。擅长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仲裁、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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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师(深圳)事务所
2023年1月28日
普法链接
一方在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为第三人,此种情形下如何认定合同当事人?
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为“合同的相对性”。
《民法典》第49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一般情形下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人就是合同当事人。
《民法典》第522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23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虽是由第三人实际享有合同权利,但其享有权利的基础仍然来源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能改变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履行义务的实质在于代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认定合同当事人。
撰稿人:郝丽媛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