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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94 字体: [ 大 中 小]
广东省深圳市的杨先生,于2023年1月16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钟涛律师,担任其离婚协议纠纷及房产纠纷案一审程序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3年1月16日
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优秀职业素养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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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
律师履历:
钟涛,男,法学学士,有十一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过大量民商事和刑事案件,精通离婚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其他债权债务等各类经济纠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思维缜密,工作严谨,办案经验丰富,勤勉、尽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其他债权债务等各类经济纠纷
部分案例:
1、深圳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诉讼标的超1亿元)
2、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标的1200多万元)
3、深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标的700多万元)
4、深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标的700多万元)
5、深圳居间合同纠纷(诉讼标的140万)
6、深圳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取保候审
7、深圳诈骗罪不予起诉
8、深圳职务侵占罪缓刑
普法链接
离婚协议中这6种约定无效
大家都知道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在离婚时会在离婚协议中作出一些约定,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这类约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反这类约定时,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
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满18岁后求学等的垫付义务在法律上也存在争议,一般也就支持到18岁。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当然包括婚前和婚后的财产都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是不得处分别人的财产。很多时候,由于缺乏法律常识,为了某种目的或者补偿对方,双方往往约定己方或对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由于对财产无权处分,因此,这样的约定一般认定为无效。
撰稿人:杨丽华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