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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26 字体: [ 大 中 小]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非法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低于一千元的,一般不构成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确实,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一般情节都比较轻微,不会予以刑事处罚,但《刑法》同时也规定,多次盗窃的,因其主观恶性更为严重,所以其构成盗窃罪没有数额限制。2023年4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就代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委托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可涉案金额却仅有两百多块。
丁锐是一名普通职工,居住在北京市东城区。2022年7月至8月,他先后四次在某购物中心地下的玩偶商店盗走待售商品共四件,总价值人民币221.4元。
2022年9月,丁锐再次来店时被店员认出,店员报警后丁锐被民警抓获。公安机关认为丁锐多次盗窃涉嫌犯罪,立案后对案件进行了侦查。在公安机关讯问案情时,丁锐对自己所犯事项供认不讳。
因丁锐涉案金额较小,基本不具有社会危险性,2022年9月,经丁锐申请,公安机关决定对他取保候审。丁锐在赔偿商店并获得谅解后以为万事大吉,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认为两百多块钱不至于送自己去蹲大牢,只要改过自新即可。
2023年4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丁锐涉嫌盗窃罪,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告知丁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丁锐这才得知他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顿感慌乱无措。在检察机关决定对他取保候审后,丁锐立刻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
冠领律所委派刑辩经验丰富的王毅律师担任丁锐的辩护人。
冠领律师阅卷后,说服丁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并在辩护意见中表示:
检察机关指控丁锐犯盗窃罪,基本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丁锐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检察机关在公诉和量刑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首先,丁锐具有坦白情节。公安机关在讯问案情时,丁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如实向公安机关进行了详细的供述,对公安机关很快厘清事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丁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构成坦白,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次,丁锐没有前科,自愿认罪。丁锐对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具有酌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
再次,丁锐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不仅较大程度补偿了受害人的损失,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后,丁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感觉到万分后悔,因其涉案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本着治病救人,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恳请检察机关对丁锐免于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5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丁锐不起诉。
从委托冠领律师到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不过一个月,一前一后对丁锐来说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丁锐表示他对自己之前的行为深恶痛绝,立志痛改前非,冠领律师的辩护可以说是改变了他的人生,千言万语也无法言尽他对冠领律师的感谢之情。(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