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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40 字体: [ 大 中 小]
“当洪流涌向你时,你被淹没,错不在你。”
——《去有风的地方》许红豆
今年五一假日,大理古城异常火爆,仅前三天,游客量就与去年同比增长393%。大理的这场旅游热潮,离不开一部田园治愈剧——《去有风的地方》的加持。
此剧讲述了女主许红豆遭受打击后去云南大理散心,与民宿的几名失意青年及当地居民一起,互相治愈、重启人生的故事。剧中展现的大理美景和朴素民风,给匆忙生活的观众带来了闲适惬意之感,由此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旅游热潮;同时,此剧对每个小人物的刻画也非常真实、细节,让人动容,尤其是主播娜娜被网络暴力的故事引发了热议。
与女主同住民宿的娜娜曾是一名音乐主播,某次她在直播时承诺将当天的打赏收入捐给一个患病粉丝。当天的收入是3万元,娜娜又加了2万元,一起捐给粉丝。网友知晓此事后,有人认为娜娜在打造人设;有人质疑打赏不止3万元,说她诈捐;还有人觉得她捐得太少,毕竟她的一件衣服都要上千元。
娜娜解释过,也联系直播平台晒出了当天的收益记录,但很少有人相信。随后有人自称是娜娜的同学,说她上学时总换有钱的男朋友,生活作风不好;更有甚者人肉出了娜娜的住址和电话。自此,各种谩骂、骚扰接踵而至,娜娜的生活被搞得一团糟,她难以承受,才到云南开启了一场治愈之旅。
在这个离不开网络的时代,直播,我们并不陌生;网暴,离我们也并不遥远。每日徜徉在网络世界的我们,或许因为一件小事就会成为网暴的受害者;或许因为一时激愤,也会成为施暴者中的一员。因此,对于网络暴力,我们既需要引以为戒,也需要有效预防、及时止损。
网暴的主要方式是:恶意诽谤、造谣生事、煽动言论、人肉搜索。这些行为均会构成侵权,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构成犯罪。
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剧中网友用侮辱性的言语给娜娜发弹幕、留言、打电话,侵害了她的名誉权;那位自称娜娜同学的网友造谣娜娜生活作风不好,也构成了诽谤,侵害了其名誉权。侮辱和诽谤不仅会侵权,在情节严重时,还将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典》第1032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网友对娜娜进行人肉搜索,并公开其住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侵害了娜娜的隐私权。
娜娜遭受损害并没有诉诸法律,而是选择以旅行自愈。但现实与戏剧不同,我们应该了解防范和应对方法。
为了避免网暴,在使用社交平台时,尽量使用客观中立的语言,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与对立。同时,需要铭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切莫参与他人的人肉和网暴,让自己成为“按键伤人者”。
如若不小心遭遇了网暴,请记得“当洪流涌向你时,你被淹没,错不在你”。对于网暴,不能听之任之,应及时调整心态,采取措施减小影响。首先,可以向网暴者予以警告,告知其行为涉及侵权甚至犯罪。其次,需要及时向网络平台反映情况,要求平台提供保护措施,例如删帖、禁言等。如若仍不见好转,可以留存相关记录,包括录音、留言截图等,联系平台进行证据保全,然后报警和起诉。
不要用自己的想象,去轻易评价别人的人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作为网络世界中的一员,仍然要受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切莫让自己成为雪崩时的其中一片雪花;同时,也要时刻保护好自己,在受伤时借助法律,勇敢维权。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