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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欲离婚却遇财产纠纷,在冠领律师帮助下感情终得维护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36 字体: [ ]

  周兰是北京丰台的居民,30多年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几年后经人介绍,周兰认识了跟她情况差不多的陈天明。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二人慢慢培养出感情,不久后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时至今日,二人都已年过八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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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他们相敬如宾,有什么事都想着跟对方商量,也很少吵架。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二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深色衣服和浅色衣服要分开洗!”

  “你这菜怎么又做这么咸,不是说了少放点盐吗?”

  “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过了,离婚吧。”

  这是他们这几年在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对话,虽然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一件一件积攒下来,二人的矛盾已经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

  然而,离婚并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结婚31年,他们日常的生活开销都是靠陈天明的退休金。二人商议离婚时,陈天明提出周兰没有退休金,家庭所有支出都是他负担的,以此为由要求周兰净身出户。

  周兰没想到陈天明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她有理却不知该如何为自己辩驳。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谢韵清律师代理此案。

  “虽然我们日常开销都是用他的退休金,但这么多年,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都是我做。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现在还要我净身出户,我不能接受。”周兰无奈地对冠领律师说道。

  冠领律师看到周兰伤心又气愤的样子,耐心地开导她,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待周兰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冠领律师开始进一步询问她对于离婚的态度。周兰一想到陈天明说要让她净身出户时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便表示:这婚一定得离!

  看到周兰坚决的态度,冠领律师决定帮助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与周兰的谈话中,冠领律师了解到:几年前,周兰与陈天明卖掉了一处房屋,售房款由陈天明保管。冠领律师认为,该售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主张分割。然而,审理过程中,陈天明却一改之前想要离婚的态度,向法庭表示又不想离婚了。最终,法院认为二人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

  官司打完了,但困扰周兰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冠领律师在询问周兰的意见后,准备从中调解。庭后,冠领律师联系到陈天明,争取到了一次调解的机会。

  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他们回忆了这三十多年来的点滴,向陈天明讲述了周兰照料家庭的不容易。并向二人言明售房款在法律上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均有权主张分割。此外,冠领律师还指出,就算是离婚,法律上也规定了夫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劳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主张家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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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冠领律师耐心地调解,二人表示愿意继续共同生活,陈天明也表示愿意与周兰分割售房款。而后,冠领律师又帮助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售房款由周兰与陈天明进行分割,周兰分得售房款的60%,陈天明分得40%。

  至此,周兰与陈天明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冠领律师既帮助二人成功分割了购房款,又维护了他们之间三十多年的夫妻感情。事后,周兰再次来到律所,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以示谢意!(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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