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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81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全志凯律师、李建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离婚纠纷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与被告(委托人)离婚,北京房产归被告所有。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趋势,其中住房更是当事人诉争的焦点。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了一起北京丰台离婚纠纷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双方争议最大的北京房产最终归委托人所有。
2016年1月,班高与刘洋洋经朋友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双方交往时间较短,对彼此了解不够充分,婚后共同生活中发现,他们在生活习惯、消费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经常发生矛盾并激烈争吵。
到了2021年8月,班高对这一段婚姻彻底失望,先后两次向刘洋洋提出离婚。刘洋洋表示离婚可以,但两人名下一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需归她所有,班高对此坚决表示反对。两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继续僵持下去带给双方的也只有痛苦,于是在2022年,刘洋洋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班高对法律并不精通,两人争夺的又是房产这样的重大财产,他担心案件结果对自己不利,于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婚姻领域经验丰富的全志凯律师、李建律师承办此案。
班高对冠领律师表示,他与李洋洋对离婚并无异议,只是名下财产状况较为复杂,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冠领律师了解到,两人争议最大的一套房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系结婚前一天共同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李洋洋还曾于2017年购买了一处位于河北省的房屋,登记在她个人名下。此外双方名下还有银行存款、保险、公积金、股票、支付宝理财等各项财产权益。
针对北京丰台房屋,冠领律师调取了房屋买卖合同、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该房屋首付款系班高通过母亲的账户支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针对河北省房屋,冠领律师指出其为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购得,虽登记在李洋洋一人名下,但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冠领律师随后依据双方还贷、日常消费、银行转账等情况,对两人名下的其他各项财产权益做了明确划分。
班高提出,其余财产他并不十分在意,唯独希望冠领律师帮他争取到北京丰台房屋的产权,为此他愿意向李洋洋支付相应折价款。冠领律师表示会尽全力而为。
准备工作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班高出庭应诉,并向法院提出:北京丰台房屋虽未明确载明具体份额,但班高首付款出资对该房屋取得具有较大贡献,应认定他占有较大份额,因此班高主张取得北京丰台房屋产权并支付折价款的诉求,有事实依据。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还联系了李洋洋,表示河北省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班高应占有一半产权。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李洋洋表示愿意支付河北省房屋价值一半的折价款,换取该房屋归她所有。
之后冠领律师继续代理班高与李洋洋协商银行存款等其他财产权益的划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反映至法院。
2023年5月,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班高与李洋洋离婚,北京丰台房屋归班高所有,河北省房屋归李洋洋所有,班高与李洋洋限期支付对方相应折价款,两人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保险、住房公积金、证券、股票、理财归各自所有。
冠领律师抽丝剥茧、耐心细致地帮助委托人理清复杂财产关系,针对其核心诉求全面收集证据材料,最终成功帮助他争取到最重大的资产,取得了各方都满意的判决结果,展现了冠领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