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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92 字体: [ 大 中 小]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到头各自飞,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发生意外事故或生病的,因而离婚的情况不在少数,那么此时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分配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15年,陈建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李红梅经人介绍后相识并结为夫妻,婚后生活还算和谐,还生育了一个儿子。
2018年,李红梅在外出时遭遇车祸,车祸造成其下半身瘫痪,从此失去了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李红梅得到伤残赔偿金40万元。
2020年,陈建国与李红梅离婚,但是在分配财产时却产生了较大的分歧,陈建国认为,夫妻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同时还认为李红梅的伤残赔偿金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但李红梅却不能同意。
离婚律师认为:首先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收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金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配的。此外,夫妻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财产,但是如果一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适当多分财产。那么在这起案例当中,双方的说法究竟谁对谁错呢?专业的离婚律师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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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