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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65 字体: [ 大 中 小]
家庭暴力不仅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也会给家庭关系造成无法弥补的隔阂。丈夫因实施家暴被判刑,现在即将出狱,妻子担心丈夫出狱后实施报复,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怡婷(文中均为化名)与孟子贤经朋友介绍相识,由于是一见钟情两人便很快确立恋爱关系,然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就在一切都看似非常美好时,不料婚后孟子贤却露出了本性。孟子贤常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与张怡婷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并多次殴打张怡婷。
2018年张怡婷再次遭受孟子贤的殴打,隔壁邻居怕出人命于是选择了报警,警察很快就来到了家里。这次家暴造成张怡婷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经过鉴定为轻伤二级。后来孟子贤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现在孟子贤即将刑满释放,张怡婷担心自己可能遭受报复,于是诉请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在庭审中,张怡婷向法院提交了伤情照片、就诊病历、刑事判决书、鉴定意见书、派出所多次报案回执及笔录。而孟子贤因为正在看守所服刑,未到庭审现场发表相关意见。
法院认为,张怡婷多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具有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而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予以受理。虽然在本案中,孟子贤未到庭发表意见,但是根据张怡婷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可能会再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符合《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的发出保护令的法定事由,故最终法院裁定:禁止孟子贤跟踪、骚扰、接触张怡婷及其近亲属;禁止孟子贤再次对张怡婷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
律师释法: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残害、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或者经常性的恐吓、辱骂等方式实施的精神及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而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司法保护措施,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或者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就像在本案中,张怡婷女士作为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资格。
其次,申请人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在本案中,张怡婷女士可以向其居住地或者孟子贤居住地、以及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申请。
再次,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情况,是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核心标准。但是并非所有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都会被准许,只有在当事人提供充足的证据的情况下,才会准许。
最后,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请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也可以向其所居住的居委会、妇女联合会等相关单位进行投诉求助,但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若仍然可能会有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 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