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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北京市徐女士委托冠领律师代理赠与合同纠纷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15 字体: [ ]

  北京市的徐女士,于2022年3月25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龚静律师、雷雨竹律师担任确认赠与合同效力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25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400-8789-888

  普法链接

  一、赠与合同的效力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如果赠与人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其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那么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但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是否可以起诉确立赠与合同的效力

  可以。民事诉讼分为三种: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分为确认权利关系存在的积极确认之诉与确认权利关系不存在的消极确认之诉。起诉确立赠与合同的效力就是积极的确认之诉。

  三、赠与合同的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四、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得撤销。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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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

  龚静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冠领律师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

  执业领域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业务,以及为央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数十家大型企业的A股和港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非诉业务。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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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

  雷雨竹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行业10年,法学专业知识扎实,从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力突出。

  执业领域

  1、婚姻家事纠纷(离婚、继承、分家析产、抚养权等);

  2、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赠与合同纠纷、融资租赁纠纷);

  3、刑事辩护(涉黑涉恶类、非法集资类、贪污受贿等)。

  部分代理案件

  杨XX诉李XX离婚纠纷案;

  李XX诉段XX继承纠纷案;

  林XX诉王XX、琚XX民间借贷纠纷案;

  韩XX诉赵XX抚养权纠纷案;

  马XX诉江XX、钱XX分家析产案;

  江XX诉吴XX合同纠纷案;

  杨XX涉黑案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

  魏XX涉嫌集资诈骗案。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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