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News
400-9988-666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01 字体: [ 大 中 小]
疫情期间,员工居家隔离,谁知还未解禁,他就业的公司就告知他被裁员了。员工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过后,诉至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
浙江某市的吴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他在公司已经呆了4年。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他深感自身责任重大,因此打算一直安稳地在公司干下去,工作十分努力。谁知,疫情突如其来,打乱了他的计划。
2020年3月,吴斌因为疫情原因居家隔离,谁知他在隔离期间竟收到了公司的裁撤公告及解约通知,随后他的工作相关账户被关停,公司也向他邮寄了劳动合同解约证明书。公司的一系列操作打得吴斌措手不及,疫情期间,本来工作就难找,公司又将他解雇,一家老小该怎样生活呢?
发愁的同时,吴斌发现了公司与他解约的不合法及不合理之处——公司解约时他仍处于居家隔离阶段,而公司并未向工会说明情况也未提供合理解释。随后,吴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及部分薪资,但劳动仲裁委仅支持了他的部分请求。无奈之下,吴斌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合同期内未休年休假的工资以及尚未支付的两个月的差旅补贴总共12.6万元。
法院审理时,公司辩称,选择与吴斌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经济性裁员是合法的,并无不当之处。并且,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通知吴斌。对于吴斌主张的差旅补贴及年休假,公司声称差旅补贴是对员工差旅费的报销,不属于薪资;同时,吴斌虽然有未休的年休假,但他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不断推迟复工时间,这段时间可以折抵他的未休年休假天数。
查明相关事实后,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辩解并不可信,相反,该公司的裁员程序及时间均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形。
首先,该公司在裁员之前未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也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符合法定程序。其次,该公司在吴斌隔离期间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当时浙江省针对疫情专门下发的相关规定。因此,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该公司每月发放的差旅费属于固定发放的现金补贴,应当计入工资总额。另外,该公司并未就疫情期间休假抵扣年休假与员工吴斌协商一致,也未通知吴斌,属于直接擅自决定。因此,吴斌疫情期间居家隔离不能抵扣年休假,该公司应该足额支付他未休的年休假工资。
最终,法院认定,该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该公司支付吴斌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以及差旅补贴共9万余元。
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撰稿人:张欣欣
审核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