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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01 字体: [ 大 中 小]
入住酒店被陌生人敲门的情况你遇到过吗?近日,浙江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档子离奇的事件,还被索赔20余万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浙江的刘先生是一个生意人,最近因为生意上的事到义乌出差,入住了某酒店。半夜时分,房门突然被人敲响,刘先生本以为是酒店服务人员,便开了门,岂料对方却是一陌生女子,该女子还声称,是刘先生电话叫自己来的。而没有叫过任何人的刘先生说了一句“你找错人了”,便准备关门,但那名女子却不依不饶,还向刘先生索要钱财。
无奈之下,刘先生便准备拨打酒店前台的电话,找保安人员过来处理。就在这时,那名女子却突然将刘先生房间的房卡拔下,转身离开。刘先生看到房卡被拔,立刻追了出去。而在追逐中,该女子不慎摔倒受伤,随后刘先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了警。
经医院诊断,该女子锁骨骨折,刘先生出于人道关怀为其垫付了9000余元的医疗费用,本以为此事就到此为止了,可谁知这名女子却找到了刘先生,要求他赔付20余万的各项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
刘先生找到酒店寻求帮助,酒店经营人员却称,酒店内有健身房、餐厅、棋牌室等场所,都是公开使用的,因此酒店不会阻止陌生人进入,对此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更让刘先生感到冤枉的是,妻子也因为此事对他产生了怀疑。
目前警方也对此事展开了调查,那么本次事件的发展如果真如刘先生所言,他是否应当对该女子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呢?酒店对此事又是否存在过错呢?
律师分析:
在本案中,刘先生之所以追赶该女子,是由于她抢走了刘先生的房卡,其抢房卡的行为本身存在一定的违法性,而刘先生则是出于保护自己的权利,才进行追赶,属于一种自助行为,本身不具备违法性。且刘先生并未使用过激的手段,该女子也是自己摔伤的,因此,该女子的损伤应属于意外,刘先生在此过程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如果让刘先生因其追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从司法角度来看,不利于公民正当自助维权,同时还有可能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
此外,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入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每一个进入酒店的人应该进行登记核实。在陌生人进入酒店找人时应该引起注意,安排人员保安。在发现客人有争执时应该及时进行劝阻、制止,有必要时报警,采取有效的安保措施。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则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在本案中,刘先生如果因该女子而造成损害的,酒店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对于该女子的摔伤,如果酒店方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还要提醒各位外出入住酒店的消费者,注意规避此类陷阱,插好房间门链,遇到陌生人敲门,一定要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必要时可选择报警,避免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