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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男子主张继承奶奶的遗产,没人争夺的情况下,为何败诉?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47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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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事件

  王栓(文中均为化名)与王兵系兄弟关系,王栓奶奶马惠珍于2009年11月病故,奶奶马惠珍留有房屋一套,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某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层XX号。奶奶马惠珍留有遗嘱,去世后由长子王天刚继承,在2016长子王天刚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人民法院已宣告王天刚死亡,王栓、王兵是被继承人王天刚之子。于是,作为长子的王栓认为父亲去世后,该由作为长子的自己继承遗产,于是,王栓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栓继承奶奶马惠珍留下的遗产。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庭审中,王兵辩称:同意新城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层XX号房屋一套由王栓继承,同意诉讼费由王兵承担。

  王栓、王兵承认立遗嘱时均不在场。王栓未提供马惠珍与王天刚身份关系相关证据、马惠珍死亡证明材料、涉案房屋产权信息等证据。王栓、王兵均称其父王天刚在1984年与其母亲离婚,但未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王栓能如愿继承遗产吗?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律师观点: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王栓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房屋系王天刚的遗产,故王栓要求继承涉案房产之主张,无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王栓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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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杜智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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