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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16 字体: [ 大 中 小]
女子心疼男友凌晨加班帮他干活,不慎切断两根手指,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对于女子的损害该由谁承担责任?
王佳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某轧钢厂的员工蔡原一直处于异地恋中,受疫情影响,两人已经很久没见面了。2021年12月,王佳佳从外地辞职回老家发展,由于一时间没找到工作,她便随蔡原一同住在轧钢厂的宿舍里。
2022年1月,轧钢厂接到了一份大订单,厂里的工人们夜以继日地赶工,王佳佳心疼男友,就经常做夜宵送到车间里。
2022年1月24日深夜,王佳佳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蔡原还在加班,就煮了一碗面条送进车间。蔡原吃饭时,王佳佳本来倚在一旁的机器上陪着,但她见男友还有好多钢材没有切割,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休息,就想帮他干活。工厂里是半机械化作业,切割工作只需按照图纸调整钢材位置即可,王佳佳在车间看了十多天,再加上也帮蔡原干过一些活,于是她便提出帮工。蔡原认为这么简单的活王佳佳能搞定,也就未加阻拦。
一开始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可不知道王佳佳不小心碰到了什么按钮,切割机突然加速,她躲闪不及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当即被完全切断,蔡原见状立即将她送往医院。经鉴定,王佳佳的伤残程度为九级。
出院后,王佳佳将轧钢厂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及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损失共计252192.14元。她认为自己因帮工受伤,轧钢厂作为用人单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追加蔡原为第三人,庭审中王佳佳明确表示不追究蔡原的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佳佳与轧钢厂是何种法律关系?双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应如何划分,民事赔偿的比例如何确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佳佳仅随男友蔡原住在轧钢厂,未与该厂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从事固定工作内容,无法证明其在轧钢厂车间处务工,故认定双方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但王佳佳在轧钢厂车间受伤属实,轧钢厂对其所有的车间处于支配、控制地位,未对进出车间及操作压机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未尽到安全管理、生产的监督职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王佳佳随意进出具有生产安全风险的场所,对自身可能发生的危险处于放任状态,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王佳佳到轧钢厂厂区、车间与第三人蔡原有关,蔡原知晓生产过程存在危险却不劝阻王佳佳进出车间,对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结合本案案情,法院认定由轧钢厂对王佳佳因此次事故受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45%的民事赔偿责任,因王佳佳在庭审中放弃追究第三人的责任,故其他责任由王佳佳自行承担。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