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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40 字体: [ 大 中 小]
沐浴SPA5990元,感恩致孝5990元,鲜花引路800元,供饭服务600元......你敢相信这是某三甲医院3天的殡葬服务费吗?这些名目离奇的服务又都是些什么呢?
近日,北京的邓女士(化姓)向媒体反映称,今年2月,母亲突然离世,随后家人们将她的遗体送到了某三甲医院太平间暂时存放,等待后续进行火化下葬。然而等到家人们进行费用结算时才发现,遗体存放短短三天,所需费用竟高达3万8千余元,而太平间提供的费用清单则更令人感到震惊。
只见花样繁多的收费名目中,花圈一个200元,普通的寿衣要6800元,摔盆一下也要600元,这还是有迹可循的服务项目,更有些诸如“鲜花引路”、“感恩致孝”、“起灵金光大道”等等项目,邓女士当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无独有偶,市民郑女士(化姓)3月底在为自己的婆婆进行丧葬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同样是在这家医院,结算费用时,被告知要交将近2万块钱的殡葬服务费。还有死者家属表示,该殡仪服务站工作人员称不买寿衣花圈不能存放遗体,寿衣花圈又和其他服务绑定在一起,无端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消费项目。
而在记者的后续报道中了解到,该三甲医院的太平间殡仪服务站是被外包给了北京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会同海淀区执法大队也已对该公司在收费过程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展开了调查,那么该公司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又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呢?
律师说法:
首先,在邓女士的案例中,邓女士及其家人对于收费单中罗列的很多消费项目显然是不知情的,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该公司在提供服务项目之前,未向消费者告知殡仪服务的收费项目,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违法行为,对此,消费者有权拒绝付款。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若商家进行捆绑搭售时设定了一些附带条件或故意隐匿一些问题,迫使或诱导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某种有损其利益的协议,那么这就涉嫌强制搭售,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有权拒绝。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城市部分区域的殡葬公司可能并不多,消费者选择范围有限,如果该公司在进行服务时提出“不买寿衣花圈不能存放遗体”等要求,则可能构成附加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寿衣花圈和其他服务绑定消费也构成强制搭售,同样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作为消费者,遇到此类行为,也应勇敢拒绝,同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单位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