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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06 字体: [ 大 中 小]
包办婚姻是旧时代文化糟粕,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而包办婚姻之所以会被当成陋习,也是因为其有害性,包办婚姻对受害者本人、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会物化女性,加大性别不平等的鸿沟。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关于包办婚姻如何维权的内容: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15修订)第46条规定,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刑法》第257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禁止包办婚姻和其他妨碍婚姻自由的行为,被安排结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包办婚姻如何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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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嘉琪
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