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News
400-9988-666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07 字体: [ 大 中 小]
4月29日,湖南长沙某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
5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该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提到“近年来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
5月6日,现场搜救工作结束,事故现场被困、失联人员已全部找到,共救出10人,遇难53人。同日,国务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进行调查。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套自建房建造于2012年,原本是6层建筑,2018年被加建到8层。发生倒塌事故时,这套自建房1楼为门面,2楼为饭店,3楼为放映咖啡馆,4至6楼为家庭旅馆,7至8楼为自住房,承租户还对房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结构改造。
这一事件暴露出的自建房违规“住改商”问题,引起大众关注。
事实上,近年来,自建房擅自“住改商”后引发的安全事故,在各地均有发生。2020年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020年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2021年7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5人受伤。
为何自建房擅自“住改商”后多次引发安全事故?此类事故背后凸显出当前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及监管盲区,该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治网研究院邀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为整治自建房违规“住改商”乱象支招。
“住改商”为何多次引发安全事故?
任战敏律师分析,首先,农村自建房多是以自建自管为主,缺少外部的约束控制机制,也没纳入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体系内,安全隐患就异常明显而突出。其次,房屋建成后再次改造是造成建筑安全的主因。比如擅自进行结构性改造,或无视基础承受能力而擅自加层,都有可能会出现坍塌事故。当房屋的承载力长期超过负荷,就会出现压力性坍塌。
哪些配套法律法规需完善?
任战敏律师认为,对于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确实存在不完善,或者过于笼统而缺乏操作性等问题。因此,应该加快立法进程,明确实施主体的“第一责任”,以及监管主体的日常管理责任,补齐事前审批、事中监管和事后治理的责任,并从许可、设计到施工、验收,建立起一套安全可行的制度,杜绝改造不规范、私自加层等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指导下尽快开展全面的排查和梳理,将违规改造、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作为重点,进行集中性整治,最大限度的减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害。
目前,全国已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业,并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治措施,坚决防止倒塌等事故发生。
惨痛事故背后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不要让生命为安全隐患买单!希望每一起个案都能被深入彻查,查明事故原因,查清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从根源上解决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撰稿人:张欣欣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