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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前将180万元留给堂弟,亲哥告上法庭想将钱拿回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78 字体: [ ]

  “不可能!我不信!一定是你在背后弄幺蛾子!”得知亲弟弟姜明(文中均为化名)在生前将180万元赠与堂弟姜志军,姜河难以置信,明明他才是与姜明最亲近的人,为什么姜明反而把钱给了“外人”,却不留给自己的亲哥哥?这里面一定有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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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明与姜河是同胞兄弟,两人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后来母亲再婚,又生下一子名叫林胜。虽然是同母异父的关系,但姜明与姜河兄弟俩与林胜并不经常联系,感情冷淡。

  成年后,姜明与姜河都在上海工作和生活。姜河找到稳定的工作后,很快就结婚生子,而与之相反的是,姜明始终一个人生活,并没有像哥哥一样建立家庭。

  2002年5月,姜明因接受胃部切除手术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回到故乡。此后,他一直与堂弟姜志军一家在一起生活。姜志军一家人心地善良,对这个从外地归来的堂哥很关心,无微不至地照顾姜明的生活起居。

  2016年,姜明在上海承租的公祖房被征收,于次年分得拆迁安置款260万元。当天,姜明将其中的75万元通过转账的形式给了哥哥姜河的女儿,次日向堂弟姜志军转账180万元。

  2021年4月,姜明因肺癌去世,堂弟姜志军一手操办了他的身后事。

  姜明一生未婚,也未生育子女,此时父母也都已去世,哥哥姜河认为自己是继承姜明财产的“不二之选”。然而,让他意外的是,堂弟姜志军居然声称姜明生前已把180万元赠与自己。

  得知此事后,姜河坚定地认为是堂弟姜志军见钱眼开,强占了弟弟生前的财产。因此,姜河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同母异父的弟弟林胜和堂弟姜志军告上法庭,要求堂弟返还姜明留下的180万元遗产。林胜并不想趟这趟浑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直接表示放弃继承。

  法院审理时,原告姜河诉称,姜明租赁的公租房被征收时,自己也居住在内。弟弟姜明此前转给自己女儿的75万元,就是为了给其解决居住问题,而其余的180万元,是姜明交给姜志军代为保管的。另外,他还称,因为弟弟姜明一直与姜志军生活在一起,他的财产全都被姜志军控制,因此姜明离世后,自己身为他的亲哥哥却无法继承其遗产。

  对此,堂弟姜志军反驳称,自从堂兄姜明2002年提前退休回乡后,近20年来都是由他们一家细心照顾,案涉的180万元是姜明为了感谢其多年的照顾而赠与的财产。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姜志军还提供了当地村委会、邻居出具的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照顾堂兄姜明多年的事实。另外,他还提供了一段视频,这段视频是2021年3月姜明卧病在床时录制的,视频中姜明亲口表示将自己的财产都交给姜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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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法院认为姜明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他在生前将180万元转账给堂弟姜志军,结合其与姜志军共同生活多年的事实及姜志军提供的视频录像,足以认定这180万元是他对姜志军的赠与。因此,案涉180万元,不是其死亡后留下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完成后,非特殊情况不得撤销。姜河作为姜明的亲哥,确实对其财产享有继承权,但姜明生前已将案涉的180万元赠与他人,姜河无权要求返还。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姜河的诉讼请求。

  本是亲朋,却为财产闹上法庭,令人唏嘘。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相信本案中的弟弟姜明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堂弟自有一番考量,亲哥姜河确实应该思考为什么自己这个同胞兄弟反而比不上堂兄弟?

  撰稿人:张欣欣

  审核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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