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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装修竟私拆承重墙,32层高楼100多家住户“瑟瑟发抖”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85 字体: [ ]

  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惨痛教训还没过去多久,5月17日,广西柳州市发生了一起门面房装修私拆承重墙事件。

  有居民向城管执法局投诉称,柳州某小区一间门面房在装修时,大肆拆墙,连承重墙都不放过,完全不顾整栋大楼32层100多家住户的安全。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当即叫停了该违法装修行为,并下发了调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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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门面房内已被拆得一片狼藉,至少有两处承重墙被拆除,各种砖头和被拆下来比手指还粗的钢筋散落一地。

  对此,一名自称管理此处装修的覃姓负责人称,拆掉的墙是隔墙,改造墙体是为了改变室内楼梯的走向,但物业并未在装修初期提供设计图纸给他。他还表示,施工没有向物业报备过,他们和门面房的承租人只得到了房东的同意就开干了。而物业管理方的态度竟是“我们不接受采访”。

  可以看出,无论是施工人还是物业公司都不想也不敢对私拆承重墙的行为负责,然而责任不是不想承担就能免除的。

  从施工方来看,装修不能为所欲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施工方私拆承重墙违反此条规定,将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前段时间长沙自建房倒塌案中,房主和设计施工负责人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拘。此前杭州一业主,在装修自家房子时私拆承重墙,导致整栋楼房成了危房。事后,业主和施工负责人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还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并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施工方未向物业管理单位报备擅自施工,将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事件中,即使施工方没有向物业管理单位报备装修事项,但物业管理单位也不能以不知情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因为物业管理单位对其管理区域有日常巡查义务。物业管理单位有义务对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该物业管理单位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竟然不知道管理区域内有违法装修的行为,显然没有做到尽职尽责。

  本事件中虽然施工人员和施工方案是门面房租户敲定的,但业主也不能置身事外。《民法典》赋予了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业主有权将门面房出租以此获利,也可授权租户对房屋进行装修,但授权范围不能超过业主本身权利的范围,更无权同意租户拆除承重墙,否则应当对租户侵犯其他住户房产安全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最紧要的还是要尽快对这栋大楼排险加固,尽快恢复原状以保障100多个本楼住户的安全。涉事人员也应当立刻弥补过失,帮助有关部门恢复原状。在这里要提醒有装修需求的朋友,装修不要为所欲为,给自己打造舒适环境的同时不要破坏他人的生活安宁。

  撰稿人:秦佳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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