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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新家后,难以成眠的她,为何向开发商索要精神赔偿?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92 字体: [ ]

  2019年,王晓丽(化名)在某房地产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屋。搬进新房后,王晓丽发现所购房屋因靠近高速公路的原因,周遭噪音极大,甚至到了晚间仍有不断传来的鸣笛声、刹车声,让她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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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此以往,王晓丽的精神萎靡,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她一纸诉状将房地产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改善居住楼层噪音超标问题,并承担精神损失费3万元。

  而开发商却认为,房屋建设符合法律规定,且在销售过程中,置业顾问出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房屋的具体位置有详细描述,也重点提示王晓丽房屋附近有两条高速公路,并专门制作了《不利因素告知书》,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示义务。另外,双方签订合同前,该高速公路已经客观存在且已经通车,王晓丽作为成年人,应当对噪音情况有所了解,但其仍然签订合同,应视为其接受该噪音情况,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在开发商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示义务的情况下,王晓丽的诉求能能到法院支持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相关证据显示,在购买房屋前,王晓丽对该房屋所处环境和交通噪声情况应当是了解的,且依据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该小区已经落实环评提出的隔音降噪措施,而王晓丽也没有提供案涉房屋交付时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证据。因此,不足以证明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王晓丽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中,虽然王晓丽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但我们仍应看到噪声给王晓丽生活造成的极大困扰。那么法律中如何认定噪音侵权呢?什么情况下,行为人应当承担噪声侵权责任呢?

  噪音侵权属于环境污染侵权的一种,对此法律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只要其行为后果产生了超出标准的噪音,产生了污染损害后果,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撰稿人: 张萌

  审核律师:张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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