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冠领新闻

News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9988-666

夫妻将房产赠与给孩子,离婚后是否可以撤销?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76 字体: [ ]

  近年来,夫妻协议离婚时,比较流行的就是对共有的房产不进行分割,直接赠与孩子。这种分割方式法律并不禁止,也受到保护,确实是可行的,但在实践中,这类问题产生的争议越来越多,因为经常有一方后悔,想要重新分割财产。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房子还可以进行重新分割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留给孩子的房屋,是否可以重新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离婚协议.png

  案例故事:

  郝佳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高简。后面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双方于去年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屋,两人都同意不进行财产分割,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归儿子高简所有。但是郝佳在离婚后,因房屋贷款尚未还清,产权也还没变更至孩子高简名下,想要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进行依法分割。所以现在想知道,这个情况下,房屋还可以重新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吗?

  经过律师咨询,郝佳了解到: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早已达成约定,且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即双方约定将房屋赠与给孩子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现在要求重新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这样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因为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互为前提与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不可进行破坏。而且,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    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而且,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单方是无权撤销赠与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重新财产分割。综上所述,推荐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房屋分割问题。

  最终,通过咨询,郝佳了解到相关规定,打算与前夫进行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撰稿人:吴晓慧

  审稿人:冯昱



上一篇:夫妻间有财产约定,还需要承担扶养义务吗? 下一篇:员工病重无法续假,单位竟视其旷工要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