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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17 字体: [ 大 中 小]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可能由于多种原因想要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
杨先生收养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小男孩极其不适应新的环境,于是小男孩的母亲与杨先生解除收养。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吗?需要进行登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因为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因关系恶化而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因此,杨先生的情况与第一种相似,杨先生还要询问养子的意见,征得小男孩同意后,收养关系才能解除。并且解除收养关系,应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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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