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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北京市田先生委托冠领律师代理离婚、分家析产案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95 字体: [ ]

  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田先生于2022年8月20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担任其离婚、分家析产案一审程序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8月20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专业能力,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素养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咨询电话:400-8789-888

  普法链接

  离婚财产分割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给夫妻双方。离婚时,进行财产的分割是头等大事,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更多义务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财产;

  3、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财产;

  5、与子女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时,可以适当照顾财产;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证人,主持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本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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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院,接受多年法学高等教育,具有深厚的法学底蕴。从事法律行业期间代理多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的诉讼与仲裁,并为湖南某集团公司提供股权架构设计等非诉法律服务。其始终坚持“专业严谨、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极具亲和力和专业性的服务特色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执业领域:

  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仲裁、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领域。

  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委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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