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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23 字体: [ 大 中 小]
周末商场做促销活动,消费者较多,赵先生在拥挤着进大门时被门槛绊倒摔伤,赵先生可以向商场主张赔偿责任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
2020年10月,赵先生看到商场在做促销活动,于是进入商场购买促销商品,在商场感应门处摔倒。事发后,赵先生的亲属拨打120将其送至医院就诊,经诊断,为骨折。
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场做促销活动,人流量大,但没有安排专人维护现场秩序,也没有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在事发时在商场入口处设置有安全提示标识,故商场对赵先生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赵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人数众多的商场,应小心谨慎,有保护自己安全的意识,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
法院最终判决,商场对赵先生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赵先生对自己的损失承担40%的责任。因此,在公共场合一定要小心谨慎,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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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妥紫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