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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95 字体: [ 大 中 小]
离婚时,如果男女双方因对是否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往往难以达成离婚协议,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的一方通常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可以争取以法庭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近日,家住北京的陈女士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寻求帮助。陈女士和丈夫王先生结婚十余年,双方刚认识的时候陈女士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王先生是初入职场的新人。因为工作的关系,陈女士和王先生经常接触,并且由于两人住的地方距离较近,所以经常一起拼车上下班,时间一长,互相对对方产生了好感。恋爱一年左右后,陈女士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二人领证结婚,不久后陈女士生下了女儿兰兰。
几年后,王先生被提拔为部门经理,有一天,王先生跟陈女士说公司要派自己去西部地区开拓市场,大概三年左右时间。王先生去往外地工作后,对陈女士和家里的情况漠不关心,对女儿也不闻不问。第二年春节时,因为陈女士带女儿兰兰回娘家,王先生父母非常不满,陈女士也无法继续忍耐下去,于是向王先生提出离婚,而王先生不同意。陈女士无奈,如何才能尽快离婚呢?陈女士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李佳兴律师咨询了这个问题。
【律师普法】
冠领律师向陈女士指出,关于离婚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适用的情形是,夫妻双方均自愿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那么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本案中,由于陈女士的丈夫不同意离婚,因此陈女士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
陈女士听完冠领律师的上述分析后,表示自己和王先生均不存在重婚、家庭虐待等问题,但是自己无法再等待一年,希望这次起诉可以结束婚姻关系。于是冠领律师向陈女士建议,考虑到陈女士无法举证证明自己与丈夫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陈女士可以通过法庭主持的调解,向丈夫王先生表明自己强烈的离婚意愿,争取能够调解离婚。冠领律师进一步提醒陈女士,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无法充分举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并且不存在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话,那么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陈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陈女士和王先生分居又满一年后陈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陈女士认可律师的观点和业务能力,委托冠领律师代理诉讼。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与王先生积极沟通,王先生同意了离婚,也同意女儿兰兰归陈女士抚养,法院最终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陈女士与王先生解除婚姻关系。(除办案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 卢娜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