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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55 字体: [ 大 中 小]
一线城市经济、教育、医疗的发达总是让人趋之若鹜,一线城市的户口也随之成为了大家眼里的香饽饽。近些年,许多人为了在大城市落户可谓费尽心思,李佳便是其中之一,可她的用心并没有换来理想的户口,还差点遭受10万元的损失。
李佳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获得北京户口,想到一个方法——假结婚,即领真的证,结假的婚,除了户籍,不存在别的关联。李佳经王樊介绍,认识了北京的石睿,两人签订《结婚落户合同》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石睿以结婚登记为由为李佳和其孩子办理北京户口,李佳一共支付25万元服务费,合同期为三年,两人不存在实质婚姻关系,互不干涉对方生活,财产也不混同。
李佳和石睿领证后,给王樊转了10万元首期服务费,并收到了王樊的收条。后来李佳了解到北京的落户政策出现变化,通过这份合同无法落户,为了挽回损失,她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田石琰律师。在田律师的帮助下,李佳准备好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充足的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结婚落户合同》无效,被告王樊、石睿共同返还10万元。
石睿辩称,结婚登记快三年了,自己也有损失,不仅不应返还钱款,李佳还应赔偿自己损失。王樊辩称,自己只是应李佳要求找到石睿,是无偿介绍人,李佳转在自己账户的10万元都以现金形式交给石睿了,所以这事与自己无关。
田律师反驳道:首先,李佳与石睿签订的《结婚落户合同》企图突破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即使登记三年,石睿仍应该返还因此无效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其次,李佳委托王樊寻找结婚落户对象,两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收条可证明10万元服务费是转给王樊的,录音证据及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证据的认可均能够证明王樊只给了石睿4万元,因此此事不可能与王樊毫无关系。
最终法官支持了田律师的观点,判决李佳与石睿签订的《结婚落户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王樊明知李佳和石睿是不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领证结婚,仍介绍并收取费用,该委托合同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行为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因此,王樊应当返还李佳10万元。
“假结婚”的幕后总是存在着很多风险,婚姻是神圣的,是美好的,是值得尊重的,它不是户籍交易的标的,更不是规避法律的工具。大城市的户口固然好,即使获取困难,也不能钻法律的空子,更不能知法犯法,否则一切都将成为徒劳。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