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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1 字体: [ 大 中 小]
男主外表强大,实则内心遍体鳞伤,女主美好易碎,通透却悲情,这类“青春疼痛文学”是当下年轻人最喜爱的文学类型之一,由这类作品改编的影视剧也随之备受推崇。近日,正在热播的青春都市情感剧《点燃我,温暖你》引发了热烈的讨论。这部剧讲述的是编程天才李峋和勇敢学霸朱韵从校园到职场历经曲折,共同成长的爱情故事。有人感受到了“命韵峋环CP”的“甜”,也有人为李峋的遭遇而“悲”。甜来自于男女主坚定不移的爱,悲却来自于那一场牢狱之灾。
大学期间,朱韵参加编程比赛时遇到了曾经导致其闺蜜自杀的方志靖,李峋为了帮助朱韵而选择参赛。方志靖嫉妒李峋实力强劲,阻碍了他获奖,故起了报复的心思。得知李峋的姐姐李蓝因眼睛需要做手术,被李峋安排在一家较为高级的酒店住宿后,方志靖开始跟踪她。先假装是李峋的朋友去偶遇和帮忙以赢取信任,而后又“不经意”地透露这个酒店很贵。李蓝为了给弟弟省钱便随方志靖去到了一个偏僻的招待所。因那里信号不好,李峋一直联系不上李蓝,再后来便收到了李蓝的死讯。经调查得知,李蓝是被汽车撞倒后,因地方偏僻,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李峋一气之下便打了方志靖,造成其左眼球被摘除。最终李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故意伤害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从客观上讲,需要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从主观上讲,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自然人,并且出于故意的主观心态。
怎么区分一般殴打行为和故意伤害罪?
一般殴打行为和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主要在于造成损害的程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一般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二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损害程度需要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构成轻伤及轻伤以上级别,综合其他因素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处刑罚;若不构成轻伤则可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属于重伤二级。因此李峋作为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出于故意,造成方志靖重伤才会被判处五年刑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故意杀人罪吗?
不是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都会侵害他人的身体权,但两者有很大区别,造成他人死亡不一定就是故意杀人罪。如果出于伤害的故意,伤人过重导致他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出于杀人的故意殴打他人,导致死亡,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出于杀人的故意殴打他人未造成死亡结果,则为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少男少女热血追梦,一波三折的纯情挚爱,横跨光阴的成长故事鲜活存在,值得欣赏,但所有不如意背后的冲动行事与极端作为也发人深省,需引起警惕。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