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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23 字体: [ 大 中 小]
上海的周女士在内蒙古呼伦贝尔购入一处房产随即转手出售,中途遭遇买方以房屋漏水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周女士无奈向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代理其应诉并提出要求买方立即支付129万元购房款的反诉意见。最终,冠领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和全部反诉请求获得法院支持,成功帮周女士赢得超出预期的结果。
周女士因生活需要在内蒙古的呼伦贝尔购入一处房产,但由于当时上家尚未办理房产证,而且不久后周女士生活变动,不在呼伦贝尔工作了,遂将该房屋转手出售给了王某,并与王某约定:房子直接由上家过户,王某先支付给周女士1万元定金和20万首付,待房屋过户后一年内再付清剩余房款。随后,周女士就将房子交付给了王某使用。
2021年,上家办出房产证,但因王某要用公积金贷款,且其公积金未满两年,周女士又与王某重新约定了过户时间。然而,2022年4月当地房价下跌,王某突然以房屋漏水不能居住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将周女士起诉至法院。周女士无奈向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冠领的王文军律师接受律所委派,代理此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当庭提出周女士已经同意解除合同,变更诉请为请求确认解除双方定金合同有效。冠领律师紧抓本案三大争议焦点,代理周女士提出反诉,指出:
第一,王某正常居住、使用房屋两年多的时间里,未向周女士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反而一直在沟通过户事宜,其毁约原因是当地房价下跌,漏水只是借口,其主张由于房屋漏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理由不能成立。
第二,周女士从未与王某沟通过解除合同事宜,王某虽然搬离房屋,并将情况告知周女士,这仅仅是王某个人行为,双方并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就不存在确认解除合同行为效力的问题。
第三,王某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确认解除合同有效,并要求周女士返还已付首付款,该请求实际包含不继续履行涉案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王某已经构成预期违约,周女士有权要求王某继续履行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剩余129万元购房款。
由于案件是网上开庭,冠领律师考虑到庭审效果可能不及现场开庭,故又在庭审结束后将本案观点书写为代理意见邮寄给了法官。案件办理过程中,面对当事人亲属的诸多质疑与异议,冠领律师耐心地沟通、不厌其烦地讲解,获得当事人亲属对律师观点的认可。
最终,法院也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驳回了王某的诉请,支持了周女士的反诉请求,判决:王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周女士购房款129万元。
冠领律师代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不仅成功帮当事人周女士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诉求,而且超预期实现了要求对方立即支付129万购房款的诉求,为周女士免除了对方不按期付款需再次起诉的后顾之忧。冠领律师过硬的办案能力和细致、负责的办案作风深得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好评。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