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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力证外甥非实际同住人 助委托人继承遗产超预期二十余万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9 字体: [ ]

  “房屋是父亲留下的,拆迁得到的补偿款理应有我一份!”陈芳争得面红耳赤,她怎么都不愿相信,曾经和睦的手足会因为遗产反目成仇。可事实上父亲去世后,陈芳便被卷入了遗产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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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芳的父亲于2022年6月因病去世,在上海黄浦区留有一套公租房,该房在2021年就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大姐陈露作为代表与征收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金额高达500多万。

  父亲未留下任何遗嘱便撒手人寰,母亲也在前几年就去世了。父母养育包括自己在内共三名子女。陈芳认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应当分给自己1/3的份额。

  可大姐陈露和弟弟陈宇却不这么认为。陈露表示,父亲去世前,她和陈宇一直居住在公租房内照顾父亲,而陈芳已经出嫁多年,很少回家探望,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陈露在领取所有补偿款后一分钱都不打算分给陈芳。

  听完大姐的话,陈芳顿时傻了眼。陈露确实自离婚后便搬回公租房居住,而陈宇也一直和父母住一起,但是自己出嫁后时常回家探望,父母生病时自己也出了一份力,怎么到他们嘴里自己反而成了不孝女,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后来又经过多次沟通,陈露改口同意分给陈芳18万元,但这样的结果陈芳很难接受。既然他们都不看重一家人的亲情,陈芳也决定放手一搏,于是,她找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

  陈芳向冠领律师描述案情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房屋涉及到拆迁,除父亲、陈露、陈宇外,还有陈露的儿子刘洋共计四人的户口都在公租房内,那么父亲是不是父亲只能占拆迁利益中的1/4的份额?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上海的拆迁政策及陈芳的证据材料后,敏锐地发现虽然刘洋的户口在公租房内,但实际上他并未在房屋内居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同住人。由此一来,父亲的拆迁利益将会提高到1/3.

法定继承.png

  听完冠领律师的分析,陈芳信心备增,遂委托冠领(上海)律所的刘稷森律师代理起诉。

  在法庭上,陈露坚称离婚后儿子一直随自己在公租房内生活。冠领律师积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查到陈露离婚时的调解书上显示,刘洋一直居住在陈露与前夫共有的房屋内生活,只是为了求学才将户口迁入公租房内。陈露的不实之词被当庭揭穿。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洋仅将户籍迁入公租房,不符合同住人条件,不能分配征收利益,判决陈芳继承分得房屋征收补偿60万元。这样的结果比陈芳的预期提高了20余万。

  拿到了自己应得的遗产,陈芳内心得到安慰,因为案件的胜诉意味着自己对父亲的付出从另一种形式上得到了认可。(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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