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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60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成功帮助投资公司业务员李先生驳回原告张女士的诉讼请求,避免陷入“投资变借贷,负债50万”的窘迫境地。2022年4月13日,李先生将“冠名天下 领驭世界”的锦旗送到冠领律所,以此表达他对冠领律师过硬业务水平和专业态度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任律师,我该怎么办?我为客户介绍了投资项目,现在却被逼着签下了借条。”面对律师,李先生委屈之情溢于言表,“那可是50万啊!”他再一次强调道。
原来,李先生系某投资公司业务员,2018年5月,李先生向张女士介绍投资理财项目,张女士认为有利可图,便在2018年5月到2019年2月分三次向另一位业务员账户转账共55万元,用以购买该公司“月月盈”理财产品,并签订了投资理财合同。
2019年12月,投资理财项目失败,张女士来到李先生公司大闹,李先生为了维持工作秩序,先是以个人名义转给张女士5万元,后又被迫签下一份给张女士的欠条,载明于2022年1月还清剩余50万元“借款”。
时间很快过去,李先生毫不意外收到法院的传票:张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先生偿还50万元借款。李先生无奈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求助,当天接待李先生的正是任战敏主任和刘子佳律师。在和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后,任主任表示,出具欠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当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律师可以帮助李先生收集证据进行反驳。李先生对任主任提出的方案非常满意,于是当即决定委托冠领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任主任通过梳理证据分析案情,他发现张女士转账的对象不是李先生,而是另一位业务员。经查,张女士此前已经起诉过这位业务员并且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张女士与投资公司之间签订的投资理财合同载明是张女士自愿购买“月月盈”理财产品,合同中约定了资金风险、收益和合同人无连带责任,证明双方并没有借贷的合意,且资金风险和收益与业务员无连带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女士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的结果对李先生同样非常有利。
收集到完备的证据后,任主任参加了开庭诉讼。庭审中,任主任向法院出示了证据,证明李先生曾给张女士转账5万元,是出于朋友关系解张女士一时之难,应属于李先生向张女士的借款。后李先生所立的欠条,系在被迫情况下为张女士写的,张女士并不存在向李先生交付款项的行为,也不足以证明张女士是将自己的投资理财项目转让给了李先生,故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冠领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认真和负责,稳扎稳打地为委托人争取权益,以职业素养赢得诉讼,以敬业态度折服委托人,生动诠释了冠领律师值得信任、值得托付的形象。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冠领律师还将始终如一为争取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