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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4 字体: [ 大 中 小]
陈先生祖籍山西晋城,幼年时随父母到北京居住生活。两年前,因陈先生的父母年迈思乡,想要回老家生活,陈先生决定在晋城为父母买套房养老。没想到,新买的房子交房后,还没入住就开始漏水,装修好的房间家具设施也被泡了。陈先生和开发商沟通赔偿和维修事宜,却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陈先生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刘鑫律师和孙广圆律师负责此案。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代理陈先生向法院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尽快妥善解决纠纷,冠领律师代理陈先生与被告进行了调解。冠领律师向开发商指出,虽然漏水情况出现时,晋城市当期降雨量较大,并发生了百年一遇的洪水,可能导致房屋漏水,但是漏水严重房屋无法正常居住。因此,开发商需保证明年一整年内,案涉房屋不再出现漏水情况。否则,陈先生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应予同意并全额退款。同时,关于陈先生所购买的房屋存在的漏水部位的返潮点的维修及房顶的维修,开发商应当负责处理。另外,因发生房屋漏水给陈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开发商应当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判决。经过冠领律师的充分协商沟通,开发商同意了上述各项内容,陈先生与开发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陈先生多次往返晋城、北京的车票等多项证据,用于证明陈先生请求开发商支付各项财产损失、费用的主张具有事实依据。同时,冠领律师代理陈先生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经鉴定,陈先生的财产损失市场价值为四万九千余元。
庭审中,冠领律师就经济损失赔偿数额认定问题,向法院指出:
首先,陈先生为父母购买案涉房屋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出资购置了家具。现房屋出现漏水质量问题,给陈先生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对于该损失,开发商应予赔偿。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经司法鉴定,因案涉房屋漏水,陈先生房屋装修等相关财产损失为四万九千余元。对于该损失,开发商应当全额赔偿陈先生。同时,本案鉴定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第二,陈先生对案涉房屋进行装修后,因房屋漏水而停止装修。该过程中,除案涉房屋装修等相关财产损失外,也产生了陈先生对装修公司的违约及装修公司工人误工问题,需要支付相应费用,这笔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第三,陈先生为处理案涉房屋的漏水问题,多次往返于晋城与北京之间,产生了一万元交通费及误工损失,开发商应予赔偿。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开发商支付陈先生各项财产损失及鉴定费用六万余元。至此,冠领律师代理陈先生维权获得成功。
撰稿人:卢娜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