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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冠领(深圳)1月28日代理四起民事纠纷案件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56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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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深圳的饶女士,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钟涛律师担任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2、广东深圳的唐先生,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钟涛律师担任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钟涛,法学学士,十一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过大量民商事和刑事案件,精通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其他债权债务等各类经济纠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思维缜密,工作严谨,办案经验丰富,勤勉、尽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领域包括房产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其他债权债务等各类经济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

  部分案例:

  1)深圳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诉讼标的超1亿元)

  2)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标的1200多万元)

  3)深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标的700多万元)

  4)深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标的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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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广东深圳的李先生,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罗涯文律师担任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4、广东深圳的梁先生,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罗涯文律师担任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罗涯文,法学学士、法律硕士,自2016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企业与政府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凭借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普法链接:

  什么是揭开法人的“面纱”?

  揭开法人的“面纱”,即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其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

  在现代,公司与股东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当公司资产不足偿付其债务时,法律不能透过公司这层“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此时,若股东滥用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利用公司从事不正当活动,谋取法外利益,而债权人作为公司重要外部利害关系人,又无权介入公司内部的管理,缺乏保护自己的积极手段,揭开这层“面纱”就尤为必要。

  现行法律规定,

  (1)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股东债权人揭开公司面纱补充公司人格否认原则不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全面的永久的剥夺,其效力范围限于特定法律关系中。

  撰写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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