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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冠领(深圳)1月28日代理两起非诉刑事案件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59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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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深圳的杨先生,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江昊晨律师担任其刑事案件控告阶段的代理人。

  江昊晨,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律师行业,具有深厚法学底蕴。从业期间办理多起刑事、民商事、劳动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办案思路灵活多变,诉讼技巧多样娴熟,常年为当事人提供多领域的法律咨询。以“崇德尚法、平直高远”为理念,在工作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众多委托人的信赖与好评。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领域;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继承纠纷;非诉领域:公司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商事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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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广东深圳的陈女士,于2023年1月28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钟涛律师担任其刑事案件代理人。

  钟涛,法学学士,十一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过大量民商事和刑事案件,精通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其他债权债务等各类经济纠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思维缜密,工作严谨,办案经验丰富,勤勉、尽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其他债权债务等各类经济纠纷。

  部分案例:

  1)深圳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取保候审

  2)深圳诈骗罪不予起诉

  3)深圳职务侵占罪缓刑

  4)深圳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诉讼标的超1亿元)

  普法链接:

  什么是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危害程度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度较轻的强制措施。取保受审会限制而不是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撰写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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