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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91 字体: [ 大 中 小]
众所周知,罂粟是世界毒品的重要来源,无论是种植、交易、食用均是违法行为。这不,前一阵一家药材行老板公然售卖罂粟,结果落网获刑。
吴浩在云南经营着一家药材行。2022年夏天,吴浩在其药材行内两次向顾客李某出售罂粟。经过称重,罂粟壳重近100克、种子重75余克。
随后警方在吴浩的药材行内查获了280克罂粟壳以及种子323余克。经过鉴定,案涉种子未经灭活,具有生活力和发芽能力。案发后,吴浩对此供认不讳。
五个月后,本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浩在其经营的药材行内非法出售罂粟壳(含种子),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吴浩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浩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吴浩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浩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扣押在案的罂粟壳及种子依法予以销毁。
普法链接: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52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客观要件: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自首和坦白: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通过本案提醒大家,罂粟花虽美,果实虽可入药,但其仍属于毒品,一定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