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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廊亭的大火,烧断了谁的继承之路?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32 字体: [ ]

  富豪留下巨额财产,众人齐聚回廊亭,人性的贪婪与自私就此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两年前的一场大火,又是如何改变众人继承地位的?让我们追随着电影剧情,一起解开心中的疑惑。

  电影第一幕便在回廊亭酒店展开。回廊亭,因建筑之间多用回廊相连接而得名,是富豪高晋生前所建。其去世后,留下数十亿资产和一份遗嘱,二弟高山及其家人、三弟高志齐聚回廊亭,等待律师叶彤宣布遗嘱。此时,所有人都翘首以盼,希望能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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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此时如果没有这份遗嘱,谁有权继承高晋的遗产呢?

  根据我国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影片中,高晋的儿子在两年前的大火中去世,没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只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即高晋的两个弟弟高山和高志。也就是说,高山的妻子、儿子和儿媳均无权继承遗产。

  随着剧情展开,阴谋逐渐浮出水面,真相也一点点被揭露出来。原来是管家林珍惠利欲熏心,为了取得遗产纵火,杀害了高晋的亲生儿子,并通过药物注射使得高晋走向死亡。

  最后,高晋的遗嘱公开,其中写明3000万元的财产遗赠给管家林珍惠。那么,此时的林珍惠还能接受这份巨额遗赠吗?

  答案显然是:不能。

  根据《民法典》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管家林珍惠为了得到巨额遗产,杀害了高晋及其儿子,即便高晋留下遗嘱,将3000万元财产遗赠给她,但其早已丧失了接受遗赠的权利。不仅如此,她还要面对法律对她的惩罚。

  回廊亭大火已灭,但各继承人的野心未死,一次遗产争夺,导致两人丧生。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继承问题,或质疑遗嘱效力,或份额分配不均,这些问题在法律中自有定夺。如果对法律不够了解,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切忌利令智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只能是得不偿失。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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