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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09 字体: [ 大 中 小]
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为了强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然而,有些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和义务,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就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履行义务。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年近六旬的康新荣为了补贴家用,于2021年3月独身一人来到上海市打工。经朋友介绍,他到光启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上从事瓦工工作,约定薪资为每日300元,年底统一结算。但光启公司却并未提起要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康新荣对法律规定并不了解,以为所有员工都是如此,此后便一直随施工队在各个工地间奔波。
却不想厄运偏寻苦命人,2022年10月,康新荣在拆彩钢板时从脚手架上摔落,导致全身多处骨折,但光启公司却对他不闻不问,不仅未给康新荣任何赔偿,连工伤认定都没有帮他申请。
康新荣自受伤后就无法工作,无力支付大笔医疗费和后续疗养费,更何况他身负一家生计,日常开支逐渐捉襟见肘。他的想法十分简单朴素:自己是在工地上受的伤,那公司总该负责吧?可谁料想光启公司却称: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康新荣与光启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光启公司无须负责。
康新荣这下可懵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但光启公司意图逃避责任的想法他倒是看得清清楚楚。工友提醒他:你对法律规定一窍不通,不如去找个律师帮忙。康新荣这才恍然大悟,又经过多方比较,他选择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劳动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吕璐律师承办此案。
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是帮助委托人维权的第一步。冠领律师经调查后发现,光启公司从未给康新荣缴纳过社保,也没有给他办理过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冠领律师于是转变思路,全面收集了康新荣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汇款凭证、工资结算单等证据,同时指导康新荣通过微信、电话等渠道联系光启公司,旨在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准备工作完成后,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冠领律师向仲裁庭表示:从证据中可以体现康新荣接受光启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光启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光启公司与康新荣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征。
仲裁庭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决确认康新荣与光启公司在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件至此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冠领律师通过细致周全的庭前准备工作帮助委托人确认了劳动关系存在,避免其陷入无据可凭、无法可依的悲惨境地,为后续开展维权工作奠定了基础。(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