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News
400-9988-666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44 字体: [ 大 中 小]
以为是天官赐福,遇到了真爱,殊不知却是“甜蜜陷阱”,遭到了诈骗!近年来,“杀猪盘”骗局屡屡曝光,形式多种多样。所谓“杀猪盘”,是指利用网络交友通常是异性交友,诱导受害人进行各种“投资”从而进行网络诈骗。“杀猪盘”不仅是一种网络骗局,也是金钱与爱情的屠宰场。
今年5月,浙江嘉兴的李女士在社交平台官宣结婚,在留言道贺的好友里,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却发出了疑问。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刻感觉不对,赶紧叫停。原来,李女士通过社交网络结识蔡某。蔡某自称是军人,愿意和李女士共度余生。而实际上却是,诈骗分子冒充军人假意与李女士谈恋爱,再伺机忽悠李女士投资理财,进而诈骗。好在李女士经民警提醒后及时醒悟未受损失。
新闻一经爆出,很快便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有人细心发现,与以往普通的诈骗案件不同,这次犯罪分子冒充了一个特殊的身份——军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上述案例中,犯罪分子冒充军人实施诈骗行为,军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这不仅侵犯公民财产安全,还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一个侵犯了多种法益的罪名,核心仍然是“骗”。如果行为人存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但并非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也不构成此罪。
在2015年的一起案件中,审理此案的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着警服、佩戴警用标志的行为,无证据证实张某某着警服、佩戴警用标志系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故张某某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那么,同样是“骗”,招摇撞骗与诈骗有什么区别呢?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法律规定中不难看出,诈骗罪骗的是公私财产权益,而招摇撞骗罪不局限于财产权益,还包括非物质性利益,比如:权利、感情等。
另外,诈骗罪对犯罪人的行为方式没有限制,而招摇撞骗罪要求必须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两罪属于完全对立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交叉竞合的情况。比如,在前文提到的案例中,犯罪分子的行为同样也构成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一行为触犯两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网络交友需谨慎,谨防落入“温柔陷阱”。冠领律师提醒您:每个私人订制的爱情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小心防范,谨慎识别,避免遭受损失而追悔莫及。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