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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诉的广东东莞入户盗窃案,免去委托人4个月牢狱之苦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11 字体: [ ]

  刑辩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何建安律师、张兵律师代理上诉的广东东莞入户盗窃案,经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刑事一审判决书中的量刑部分,仅判处上诉人交纳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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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贪念招致牢狱之灾,广东东莞的杜某对此后悔不已,杜某的家人既痛恨杜某的行为,又惋惜他原本的大好前程,特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何建安律师、张兵律师承办此案。

  两位冠领律师与杜某及其家人沟通后,了解了事情原委及杜某当下的处境。

  杜某今年才20岁,在当地做电话卡推销工作。2022年7月20日,他到吴女士家中推销电话卡,第一次进屋时发现吴女士并不在家,当即离开。然而,当他离开后,一时贪念上头,又折返至吴女士家中,拿走一部手机。接着,他就继续在附近兜售电话卡。吴女士发现手机丢失,怀疑是杜某所为,将他带回家中盘问,他当场承认了盗窃事实并将手机交回。吴女士的丈夫选择报警处理此事,之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定杜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眼下一审判决书已经下发,若没有在上诉期限提起上诉,那么杜某将被拘役4个月,交纳罚金2000元。

  冠领律师看杜某年纪尚小,且被吴女士带回后,将手机交回,已有悔意,一时贪念的苦果他也已经尝过,表示可从“自首”方面下功夫,以期能帮杜某减少刑期。杜某的家属听律师分析后,也认为此法可行,当即委托冠领律师帮杜某提起上诉。

  得到授权后,两位冠领律师迅速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东莞市同类型手机的售价、证人证言、杜某的供述等材料,最终做出一份辩护意见,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庭审时,两位冠领律师提出:

  杜某在吴女士的盘问下,当场承认盗窃事实并交回案涉手机,在明知吴女士丈夫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待,没有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且杜某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保持稳定供述,应当应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决书中遗漏认定自首情节,属于量刑不当,请求法院依法予以纠正。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书中的量刑部分,只判处杜某交纳罚金2000元。

  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犯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指行为人进入个人居住的房屋实施盗窃的行为,不论盗窃金额大小,有没有偷得财物,都涉嫌构成盗窃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杜某第二次进入吴女士家中,具有非法目的,已经符合入户盗窃构成要件。在此种情况下,冠领律师能帮其免于牢狱之灾实属不易。这也足以说明,触犯刑事案件,向专业的刑辩律师寻求帮助的必要性。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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