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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9-11 10:04: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

2024年1月,微风吹过窗边,王明远站在窗前,手机屏幕上是那个再也无人回复的“鑫农合作”微信群。一年前,微信群里曾充满对电商致富的热切期盼;如今,只剩下三个投资人,焦虑并迷茫着。

故事要从2022年8月说起。那时,通过共同朋友的引荐,王明远等三人结识了自称拥有丰富电商运营经验的广东东莞人林强。林强向三人热情推广了他手中的项目,并表示可以依托拼多多平台,再加上他的供应链资源和运营经验,共同开创电商事业。出于对电商行业前景的看好,王明远等人就这样因为这个项目而开始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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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林强的鼓动下,王明远等人陆续打款,甚至还动员家人代为转账,最终凑足250万元。合作初期,利润按月结算,一切似乎步入正轨。然而好景不长,2023年10月后,林强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直至彻底停付。

看到这一情景的三人着急不已,一番商议后决定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律师汪琴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了解到林强是鑫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明远等人形式上与鑫农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实质上依然是与林强直接对接。此外,经过进一步调查,律师还发现宏远公司是鑫农公司的唯一股东,这为追究股东连带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基于此,冠领律师立即指导王明远等人全面收集证据:一是整理银行流水,证明250万元的出资事实;二是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和《合作协议》,特别是群内林强承认欠付利润、承诺退款的对话;三是收集代付款人的情况说明,厘清王明远等人的实际出资额。随后,律师代理王明远等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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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林强、鑫农公司、宏远公司经法院传唤均未到庭答辩,也未提交任何反驳证据。冠领律师并未掉以轻心,依旧条分缕析地指出:

第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逾期支付利润超过三个月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林强自2023年12月起彻底停止支付利润,至王明远等人起诉时已远超三个月,构成根本违约。第二,林强作为鑫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直接参与协议履行全过程,其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高度混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林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林强所设立的鑫农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宏远公司作为其唯一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10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合作协议》解除,鑫农公司向王明远等三人退还投资款共计248万余元,宏远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久后,王明远等人终于收到了投资款。这段波折的投资经历,最终在法律的护航下画上了句号。(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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