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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0:09: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6月初,天朗气清,湖北武汉某法院门口,方先生的心情格外明朗。他激动地握着冠领律师的手,反复表达着感激之情。就在刚才,困扰他已久的恋爱转账纠纷终于落下帷幕。这场来之不易的胜诉不仅为他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身处困境的他找到了出路。
故事要从2021年说起,曾是初中同学的方先生和王女士在那一年确立了恋爱关系。方先生始终以结婚为目的与王女士交往。恋爱同居期间,他多次向王女士转账。然而,随着矛盾增多,两人感情破裂,于2023年1月彻底分手。为了挽回感情,方先生在分手后还向王女士转账4万元,但未能如愿。
2024年,方先生得知王女士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加之他失业并突发心脏疾病需手术,经济陷入困境,于是要求王女士返还恋爱期间为“挽回感情、促成婚姻”而转出的多笔大额款项,合计17万余元。王女士仅转回了少量钱款,坚称其他款项属于一般恋爱赠与或生活费,拒绝返还。为了追回钱款,方先生慕名委托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侯一诺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方先生深入沟通,细致梳理每一个细节。律师认为,本案虽看似简单的情侣经济纠纷,但涉及的款项性质复杂。律师为此整理了双方的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及对应聊天记录,分析每笔转账的性质,抓住关键突破口,形成办案思路,并代理方先生提起赠与合同纠纷之诉。
庭审中,王女士表示,方先生的转账是恋爱期间的生活费,属于赠与,且已交付,根据法律中的赠与规定,不应返还。至于分手后的转账,她认为属于分手费,也不应返还。
冠领律师精准锁定“附条件赠与”的性质,指出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如明显以“结婚”为目的,则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一旦婚姻未能缔结,赠与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所有转账中有一笔1.3万元的微信转账明确备注“结婚基金筹备”,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收款人对此不可能不知情。
针对“生活费”的说辞,律师通过分析转账金额、时间及双方经济状况,指出,当时处于封控时期,食物由社区提供,两人生活无支出,不具备日常生活的规律性和合理性,更符合为维系感情、促成婚姻而进行的大额赠与特征。对于分手后的4万元转账,双方并未达成分手费合意,明显是方先生为挽回感情而转账,更符合当时双方仍有情感纠葛的实际情况,因此,该笔款项也应认定为附条件赠与。
律师在庭审中不仅用法理辨析,还结合公序良俗原则,强调方先生在疾病缠身、失业困顿的处境下,请求返还基于婚约目的的大额款项,符合公平原则和社会伦理。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备注“结婚基金筹备”的1.3万元和分手后的4万元,明显是以“维持恋爱关系、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条件未成就,王女士应予返还。对于其余款项,虽无明确备注,但综合金额、转账时点及双方关系,也认定为具有“以结婚为目的”的感情赠与性质。鉴于恋爱期间双方确有共同生活支出,且王女士曾自愿返还部分钱款,故酌定王女士再返还5万元。2025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王女士限期向方先生返还10.3万元。
这场法理与情理的较量,不仅有效化解了方先生的燃眉之急,更彰显了冠领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本案也警示大家,在恋爱期间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务必明确其性质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防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若遭遇类似困扰,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许能更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