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TEAM
400-9988-666
2025-09-11 10:02: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广东广州的段女士因朋友张先生迟迟不还欠款,遂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张先生向段女士归还欠款74万余元。
2023年10月,段女士借款给张先生96万余元。期间,张先生陆续偿还部分款项。2024年9月,张先生出具借条,确认截止当时借款总额为79万元,并承诺分期偿还。但之后,张先生仅偿还几万元便杳无音信。段女士多次催讨无果,遂求助到冠领广州分所,律师李峰莉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全面梳理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微信转账记录、借条原件、利息约定变更情况等关键证据,精准计算出截至起诉日的尚欠本金数额,随后代理段女士提起诉讼。法庭上,律师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关于“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明确指出张先生出具借条后未按约定还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履行及赔偿损失的责任。针对利息部分,律师并未简单采纳借条约定的高额利息,而是列出《借贷利息按日计算表》,主张按年利率14.2%的标准计算利息,将利息诉求严格限定于法律保护范围内。
2025年7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张先生限期向段女士偿还借款本金74万余元及利息。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